|
|
烟台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烟)食药监 ? 食 罚〔2016〕011号 | 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海燕鱼案 | 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燕鱼”经检测“无机砷”项目不合格,复检仍不合格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烟台新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73721279-6 | 饶道新 | 罚款 | 2016/12/20 | 已全部履行2017年2月15日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起诉 | 无 | 日博365最新网址???????? | 2 | 烟食药监食罚{2017}2001号 | 何卫华(莱山区华联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经营抹去生产日期的张裕至宝三鞭酒 | 没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物品抹去生产日期的张裕至宝三鞭酒19箱,没收违法所得160.8元。 | 何卫华 |
| 何卫华 | 没收涉案物品抹去生产日期的张裕至宝三鞭酒19箱,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 2017/2/17 | 当面送达 | 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烟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起诉 | 无 | 日博365最新网址 |
|
|
【打印本稿】? 【放大文字】? 【缩小文字】? 【关闭】 |
|
|
|
|
|